保险产品介绍: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时,因不当行为致使第三者受到损失,由第三者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产品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
单位要求: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项目要求:
项目不可属于国家限制发展产业。
扶持政策:
省市区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