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0日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管理办法,经过单位自评、资料审查、会议评审、复核核查、厅务会审议审定等程序,拟定了2021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定期评估结果,现予以公示(清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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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112/t20211214_21314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