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7日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根据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有关工作部署,按照《湖南省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湘工信人工智能〔2020〕22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纳入2021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的平台项目。
二、基本条件
(一)平台企业建设任务(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所提出的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投资执行完毕,平台已投入应用并形成服务能力。
(二)平台企业核心能力指标满足验收要求。
(三)平台企业符合工作调度机制要求,建设进展情况有台账、有数据。
三、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验收的平台企业如实填报湖南省工业互联网平台验收申报书(附件1),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企业所在市州工信局(电子档一并提供)。
(二)市州推荐。各市州工信局初审后,2021年11月30日前统一将推荐验收企业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平台验收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省工信厅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电子档发送指定邮箱或以光/U盘一并寄送。
(三)审核验收。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拟定初步入围企业后进行现场核查,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拟验收平台企业名单并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7天。
(四)公示发布。公示有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信厅对通过验收的平台发文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平台企业要认真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评估,基本符合条件再提交验收申请。
(二)各平台企业要如实提供验收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取消验收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项目。
(三)各市州工信局要按时报送推荐验收平台企业项目,逾期不接受验收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许文琳 0731—88955583
张 猛 0731—88955549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收件人:张猛18817105306)。
电子邮箱:hngxtrgznc@163.com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111/t20211116_21085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