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4日
根据《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22号)、《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科〔2020〕69号)相关规定,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2021年度第八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具体项目、资金额度、功能科目、经济科目见附件。
2021年起,基于信任和诚信原则,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湖南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含团队)项目经费试点实施“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可在制度规定下根据项目需要自主使用经费。请各项目依托单位按照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等有关要求制定内控制度文件。各级财政和科技部门应加强对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抽查监督和绩效评价,将项目经费纳入财审联动范围,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度第八批创新型湖南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明细表.pdf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kjt.hunan.gov.cn/kjt/xxgk/xmxx/jfxd/202111/t20211104_20976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