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09日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县市区工信部门:
为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防疫医疗物资保障,决定自8月9日起定期开展主要防疫医疗物资储备及消耗情况调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范围
全省102个承储单元:即省内获得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14个市州、88个县市区(含吉首市)。
二、调度周期
8月9日进行第一次调度,8月12日进行第二次调度,每3天调度一次,以此类推。节假日不顺延。调度终止日期视疫情变化而定。
三、调度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所用的核酸检测试剂盒、医用口罩、药品等主要医疗物资。调度内容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进行实时调整,将在调整后的首次调度时告知,不再另行文通知。
四、调度要求
(一)请各市州将本通知及时转达至辖区内所有相关区县市。
(二)88个县市区需填写附件1,于每个调度日的下午16:00前交由所在市州汇总。
14个市州也需附件1,并将市本级及本市有关县市区的数据汇总后填入附件2,将附件2及辖区内所有附件1,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形成压缩包,命名为“调度日期+xx市州” (例:20210809长沙市),于每个调度日的下午17:00之前,将压缩包发送至hnjxwxfpc@163.com。
(三)请102个承储单元及时报送,确保数据准确、真实、有效。
联系人:消费品工业处 唐意 0731-88955395,袁亚 0731-88955402。
附件:1、各承储单元(市州本级、县市区)主要防疫医疗物资储备与消耗调度表
2、市州主要防疫医疗物资储备与消耗调度汇总表
各承储单元(市州本级、县市区)主要防疫医疗物资储备与消耗调度表.xlsx
原文链接: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108/t20210809_20292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