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28日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0〕24号)规定,经市州相关部门和省民政厅初审,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拟确认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基金会等127家单位为湖南省2020年度第二批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6月25日至7月1日。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或省税务局或省民政厅。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 刘雨庭 0731-85165050、
0731-85165131(电话兼传真)
省税务局 饶 逸 0731-85579162
省民政厅 刘 彬 0731-84502316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湖南省2020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doc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tzgg/202106/t20210625_19795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