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24日
国科火字〔202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科技部火炬中心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结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通过打造常态化运行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平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有机衔接、融合发展,为科技自立自强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供给和创新支撑,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思路
以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为目标,以形成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结合为路径,以提升技术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手段,2023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思路重点聚焦以下三个方面:
(一)聚焦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深度结合。在充分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的同时,要强化企业的“答题者”和“阅卷人”作用,加速技术、人才、资本、数据等要素向企业科技创新主体聚集,推动企业向创新链前端攀升。
(二)聚焦提升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技术供给能力。加快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深入挖掘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能源、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技术成果,搭建应用场景,形成高质量技术供给体系。
(三)聚焦加强技术经理人、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能力。面向科技企业开展全链条、全方位的科技成果发现、验证、展示、转化、孵化和产业化跟踪服务,推动技术要素有效转移、精准对接、合理配置,构建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三、职责分工
(一)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制定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总体工作方案,协调全国范围内的优质资源向承办单位提供科技成果推送、科技创业辅导、风险投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咨询等方面服务,动员国家高新区、高校院所、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等承办或深度参与直通车活动,组织召开经验分享交流会和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
(二)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本辖区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把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作为完善辖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组织辖区内各地市(区)、国家高新区开展申报,指导承办单位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和落实支持政策,对落地转化项目按本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或补助。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负责动员并联系投资机构、上市科技企业,邀请上市公司、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企业和投资专家参加路演活动,负责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线上直播和宣传等工作,在“科融通”平台进行科技成果展示推广。国家科技成果网负责向各承办单位定向推送优质科技成果和专家团队。
(四)各承办单位负责筛选优质科技成果,并将技术成熟度较高、产业化前景较好的项目推荐进入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项目库(https://ztc.chinatorch.org.cn)。主动对接相关科技园区、产业部门、龙头企业和投资机构等,组织开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活动。为入库项目搭建常态化展示推广平台,提供概念验证、创业孵化、产业场景应用等多种形式服务,并进行后续跟踪与效果评价。
四、申报要求
(一)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结合实际需求制定本辖区内《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附件),本着公平、公开、自愿原则,指导相关单位申报路演活动,于2023年5月15日前正式函报科技部火炬中心,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二)科技部火炬中心根据各地工作方案,结合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的主题、工作基础、组织架构、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确定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承办单位。
五、联系方式
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王博宇 郑 帅
电 话:010-88656338 88656335
邮 箱:jissc2@ctp.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3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